鲁南传媒网12月7日讯 日前,枣庄市国资委出台了《枣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降杠杆减负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降低企业杠杆率目标,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对于降杠杆工作,此次《意见》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监管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到2020年末监管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降至80%以下。
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原则上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基准线加10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
为实现调控目标,《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要求推进企业内部业务结构重组,通过出售转让质量效益不高、与主业协同度低或非主业业务,有效收回资金,减少债务和支出。推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资产报酬率水平。
在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方面,要求加大清欠力度,减少无效占用,加快资金周转;严格高风险业务管理,不得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开展投机性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
此次还提出,抓好“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积极引入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僵尸企业”改制重组。对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子企业”可依法依规实施破产,同时稳妥做好职工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