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10月2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组长沈德咏向山东省反馈督导情况。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就做好督导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省长龚正主持反馈会议。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8月30日至9月2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对山东省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10月1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听取了督导组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督导报告等相关文件。
沈德咏向刘家义、龚正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郭声琨同志讲话精神,要求山东省充分正视督导发现问题,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回应群众期待和社会关切,推动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沈德咏还向山东省移交了《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报告》《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问题清单》《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问责建议清单》。
沈德咏指出,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全省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逐级开展约谈,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全面打响扫黑除恶“山东战役”,加大依法严惩和深挖彻查力度,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认真研究解决政法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重要问题,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质性进展。
督导中发现,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应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力度有待加强,各地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平衡,特别是办理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力度有待加大,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需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核查,实名举报要件件有回应。
在政治站位方面,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完成从“打黑”到“扫黑”的转变,工作积极性不够高,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在依法严惩方面,一些部门对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不够,有的地方线索核查进展缓慢,依法打击不够主动,办案衔接不够顺畅。在综合治理方面,一些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执法不规范,综合整治走过场。在深挖彻查方面,有的地方 “扫黑”与“打伞”衔接不顺畅,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不到位。在组织建设方面,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执纪监督力度不足。在组织领导方面,部分地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没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统筹力度有待加强。同时,督导组收集梳理群众举报的有效线索,已按规定转交有关方面处理。
对于山东省扫黑除恶存在的问题,沈德咏提出了七点整改意见:一是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的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线索核查质效。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法严惩,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四是进一步增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治乱,切实提高综合治理能力。五是进一步推动深挖彻查工作,协调推进扫黑、除恶、治乱、打伞、问责工作,切实将“保护伞”连根拔除。六是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切实巩固基层政权。七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刘家义表示,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向我省反馈的督导意见,既充分肯定了我省工作,也严肃指出我们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深刻尖锐、切中要害,令我们深受教育和警醒;提出的意见建议,抓住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和关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一定把督导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对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对督导组提出的意见要求,认真研究、全面贯彻、坚决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的要求,抓紧完善整改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
刘家义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两个维护”、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认识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定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抓好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要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通过加强综合研判、持续深化打击、强化深挖彻查、提高法治水平,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更大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部分成员;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省长,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济南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他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