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在枣庄市公安局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已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在侦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3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其他涉恶类犯罪团伙94个,破获案件509起,抓获公安部确定的九类涉恶类案件犯罪嫌疑人701名,缴获枪支6支,查封、扣押涉案财物7150余万元。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现将三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案例一
郭昌华开设赌场犯罪集团案。2017年9月,峄城分局获取线索,底阁镇前王村附近有人开设赌场,参与人员多,赌博数额较大,影响恶劣。获悉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经缜密侦查,于10月13日凌晨成功摧毁郭昌华聚众赌博窝点,抓获郭昌华团伙成员及众多参赌违法犯罪嫌疑人。经查,自2016年9月以来,郭昌华与刘云鹏等人共谋,形成了赌场犯罪集团。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该集团多次在峄城区底阁镇七处地点开设“牌九”赌场,组织人员夜间赌博,按照赌资约5%“抽水”获利,赌博人员每场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2018年2月11日该案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月2日,峄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24日,峄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作出一审判决,对郭昌华、刘云鹏等1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二
满宇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8年8月21日,公安部挂牌督办、枣庄、滕州两级公安机关联合侦办的满宇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分别判处首犯满宇然十六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人民币,判处其余16名组织成员二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至三十五万元人民币。经查,2012年9月份以来,满宇然拉拢刑满释放、社会闲杂人员在其周围,并笼络具有一定势力的王正义(另案处理)、朱国栋、刘志刚等人,以“各拉队伍、抱团发展、相互帮衬”的方式在滕州市迅速形成了以其为首、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滕州市通过大肆开设赌场并介入建筑工程领域,以威胁恐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手段,攫取非法利益。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几十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该案侦查历经一年半,侦查卷宗33册,涉及证人200余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光盘100余张。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枣庄市宣判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案例三
田某某、杜某、关某某“套路贷”犯罪团伙。7月12至15日,滕州市公安局经过潜心研判,周密布控,千里追击,一举打掉一重大“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案件10余起,扣押涉案车辆15部。2018年6月26日凌晨1时许,在滕州市龙泉街道辖区一酒吧门口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害人李某某被殴打,所驾车辆被撞坏。案发后,滕州市公安局经过十余天的连续工作,以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杜某、关某某为首的“套路贷”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后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部分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逃窜外地藏匿。7月12日,专案组经过周密布控,分别在苏州市、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市郯城县、德州及滕州市集中收网抓捕。经审查,2018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杜某、关某某等人经预谋后,采取伪造证件等手段,从租车公司将30余辆汽车骗出后,或转卖外地,或采取签订虚假借款合同、“软暴力”等手段对租车公司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期间,还引发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件多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