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8月29日讯 8月27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山东鼎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山东鼎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力工程机械”)十年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被处以20万元罚款。
经调查,鼎力工程机械(地址: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五里屯村)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于2008年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认为,鼎力工程机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8月15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向鼎力工程机械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书》。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鼎力工程机械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