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冉照坤,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辉分别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薛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市中区税务局成立仪式,并开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调研。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重要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利于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有利于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将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县乡级新税务机构成立后,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和各项税收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统筹指导县乡级税务机构改革,全力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改革期间,按照“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原则,自5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已经可以在全市29个综合性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所有税收业务,可以在网上办税系统“一网办理”所有税收业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同步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随着与纳税人联系最为密切的县乡级新税务机构成立,纳税人、缴费人和全社会的改革获得感将会持续增强;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其多重制度效应和政策红利也将逐步显现。
枣庄市各县级新税务机构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坚决拥护改革、全力支持改革、全面投身改革,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做好组织收入、落实减税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国家税收安全,不断提升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展现出新时代新税务的新作为新风采。
下一步,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将按照“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统筹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税务日常工作,把改革成效体现到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和确保国家税收安全上来,体现到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上来,体现到全面释放改革红利和深入推进税制改革上来,始终保持“赶考”状态,在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新税务的大考中考出优异成绩,为建设新枣庄作出更大贡献。(武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