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薛城区陶庄镇鲁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亮等2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支出并报销村级招待费问题。2015年三夏防火期间,鲁桥村共支出招待费用2220元,2015年7月,经鲁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亮与村党支部委员、村会计张文哲共同商议后,由张文哲将2220元招待费以村“付三夏清理麦穰工资”名义,在村财务作支出记入村账。张亮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月,陶庄镇党委分别给予张亮、张文哲党内警告处分。
2、枣庄市国土资源局薛城分局违规研究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支付加油费用问题。2016年底,以公务车辆少、工作任务重等为理由,经枣庄市国土资源局薛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德龙提议,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由下属国土资源所自行安排个人车辆办理公务,局里负责加油。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该局违规使用公款向7个国土资源所的公务加油卡充值共计24700元,用于个人车辆加油。马德龙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4月,薛城区纪委给予马德龙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打破惯性思维,厘清公私界限,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办事。全区各级党组织当前要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和市委、市纪委统一部署,坚决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深入自查整改、开展警示教育、召开组织生活会等纠治“四风”具体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要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防反弹复燃;同时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等新动向新表现,及时研究有针对性措施。要在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下更大功夫,聚焦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群众、调查研究、履职担当等方面,立足于看得见、管得着、抓得住的具体问题,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着力整治、抓出成效,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