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市纪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典型问题,分别为:
一、界河镇党委委员张华不正确履行职责、乱作为问题。2017年2月,张华在主持界河镇组织科工作期间,借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调整之机,擅自安排下属将不符合调整条件的邵某,参照机关改革分流人员按国办发〔2016〕62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了套改,对此,张华应负领导责任。2017年12月,市纪委给予张华党内警告处分。
二、级索镇农业办公室副主任、农技站站长王坚强等二人在农业综合开发技术培训项目中弄虚作假问题。2015年1月,市农业开发办向级索镇下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内含《级索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表中包含总投资62000元的技术培训项目。2015年10月,王坚强在向市农业开发办公室上报培训材料的过程中,为顺利通过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市财政局审核,确保项目验收,在明知该镇实际没有开展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在时任级索镇司务处司务长周启翼帮助下,伪造了技术培训资料,套取技术培训费62000元。该款项被记入级翔粮食专业合作社的财务账。2017年12月,级索镇党委给予王坚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周启翼党内警告处分。
三、羊庄镇西南宿村党支部原书记甘志让在办理低保过程中乱收费问题。为解决村级开支问题,甘志让和村干部商议,向部分低保户收取部分费用。2013年收取75人,每人200元,计15000元;2014年收取50人,每人260元,计13000元;2015年,收取50人,每人300-380元,计18440元;2016年收取46人,每人90元,计4140元,四年共计收取50580元,用于购买当年的银龄安康保险和村务开支,收支均未计入村财务账。另外,从2012年至2016年,该村还存在村级财务混乱、白条入账等问题。2017年12月,羊庄镇党委给予甘志让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四、界河镇于园村党支部书记赵正堂在村危房改造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2015年10月,于园村赵某芹给其父亲赵某辉、母亲赵某氏申报了危房改造项目,2016年赵某芹夫妻因煤气中毒双双死亡,导致房子未能如期进行改造。在界河镇建房办验收时,该村党支部书记赵正堂用他人盖的简易房作为验收房,欺骗镇建房办验收人员,镇建房办了解事实真相后,作出赵某辉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镇财政所保管的处理。2018年2月,界河镇党委给予赵正堂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格格不入。为此,省纪委、枣庄市纪委开展了为期45天的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上述突出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使职权、乱摊派、乱收费,不守规矩乱作为;在项目实施、扶贫工作中不严不实不细,不重实效假作为,这些行为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具体表现,自我查摆、坚决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勇于负责,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真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监督调查处置,保持查处高压态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强力问责追究和警示震慑推动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