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5月29日讯 近日,一则“枣庄鲁能力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力源水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力源水业”)生产的饮用水致癌物超标”的新闻引起众多枣庄市民关注。5月28日上午,大众网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被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为2017年力源水业试生产的一批瓶装饮用水并未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已于去年8月份被销毁。
“饮用水致癌物超标”引起广泛关注
5月23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枣庄3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其中,力源水业生产的一批次瓶装饮用水被监测出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据了解,亚硝酸盐是一种致癌物质,按照山东省食药监局检测标准,瓶装饮用水中亚硝酸盐含量应不高于0.005mg/L,但力源水业该批次产品含量高达0.043mg/L。
公告发布后,迅速在网络上、朋友圈等进行传播,引起广泛关注。有网友称“水里致癌物超标,连水都不敢喝了”。
力源水业:去年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5月28日上午,在力源水业,记者采访到水厂厂长季忠。他说,被抽检出现问题的产品是2017年6月23日新开发并试生产的一批次350mL瓶装饮用水,共计1200瓶,发现问题后,当月进行了召回共720瓶,均为系统内单位试用,未上市销售。召回的产品于8月份集中销毁并留档备查。
同时公司立即组织生产技术人员对生产工艺进行分析,并对工艺进行调整、改进,及时将整改情况、产品召回、销毁情况报送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份派员现场核查、验收合格。目前,公司生产的各规格瓶装水经产品检验,亚硝酸盐指标均小于0.003㎎/L,所有指标合格,符合国标要求。
枣庄食药监局:2017年接受抽检 已处理完毕
随后,记者采访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孔令斗,他告诉记者,省食药监公布的力源水业这批不合格的产品是2017年7月12日一次省级抽检的结果,当时抽检结果出来后,食药监部门已经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完毕。
孔令斗说,从他所掌握的抽检结果来看,2014年度,市抽2批次,检验均合格。2015年度,市抽3批次,检验均合格。2016年度,国抽1批次,检验合格;市抽1批次,检验合格。2017年度,除发现这一批次的亚硝酸盐不合格,及第二次省抽检的批次标签不符合规定外,市抽1批次,检验合格;区抽1批次,检验合格。2018年度,5月16日国抽1批次,尚未反馈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