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5月3日讯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一批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公布,枣庄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千余项,其中取消91项。
据了解,枣庄2018年第一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202项,其中取消91项,承接省下放46项,下放区(市)实施18项,增加16项,调整优化5项;明确由属地实施的1026项。
文件要求,明确属地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中,其中由市级实施的事项,各部门单位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由区(市)实施的事项,不再列入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但市直部门单位仍依法承担监管责任,并保留跨区域、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市级核发证照的相关处理权限。
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要结合“一窗受理”工作,分别牵头制定涉及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具体事项“全链条”办理流程图,指导区(市)调整服务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