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4月9日讯 近期,滕州市环境保护局重拳出击,连续处罚了多家企业。4月4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又连续公布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滕州市奥威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滕州市财贸医院、山东恒仁工贸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进行处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共罚款12万元。
位于滕州市界河镇兴隆村村东的滕州市奥威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威建材”)因物料覆盖措施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3月19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向奥威建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其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奥威建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
经查,位于滕州市新兴中路112号的滕州市财贸医院(以下简称“财贸医院”)外排的废水中氨氮浓度为38.4mg/L(标准为25mg/L),超标0.53倍,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因此,在3月16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向财贸医院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法律,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财贸医院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
经查,位于滕州市东郭镇辛绪村的山东恒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仁工贸”)在2018年1月19日外排无组织臭气浓度2#下风向为32(标准20),超标0.6倍;3#下风向为47(标准20),超标1.35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因此,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于3月23日向恒仁工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书》。根据相关法律,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恒仁工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