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是枣庄检察机关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加大创新力度,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敬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我市检察机关研究出台了22项新的规章制度,市院领导上党课17次。“党员活动日”制度化、规范化,织起了党建工作的制度网络。把“党性、全局、规矩、责任、团结”放在心上,统一干警的思想和行动,针对性的要求班子成员做到“出于公心、办事公道、待人公正”,中层干部做到“吃苦在前、吃亏在前;享受在后、名利在后”,全体人员做到“干好工作、团结同志”。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心系党组织,争做合格共产党员,已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已蔚然成风。
找准工作定位,提供精准服务。该机关还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26项服务措施,推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持续深化“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建立了村居、校企检察联络员制度,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坚持走访群众“不带杯子、不擦凳子、不说空话”“三不工作法”,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做群众利益的代言人、百姓冷暖的贴心人。
忠诚履职,强化法律监督。通过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执行检察、抗诉、检察建议等工作,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逮捕、延押案件诉讼化审查机制,强化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发挥诉前程序中的主导、过滤作用。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全能神”山东牧区首脑顾某某等7人特大邪教组织案。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示范案件”。纠正漏捕43人,追诉98人,不捕725人,不诉70人,刑事抗诉21件,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情形36件,2起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审结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97件,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活动,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01起。
深化改革,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阳光司法机制不断完善,两级院全部建成了检察服务大厅,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举报、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接待、业务咨询、信息发布等实现“一厅式”服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44条,重大案件信息29条,法律文书933份。开通运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订阅号23个,发布信息1万多条,阅读量180余万人次。山亭区院创新的《搭建司法保护“四大平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经验被评为全省创新成果二等奖。台儿庄区院关爱青少年“石榴花团队”被评为全省未检工作“十大优秀品牌”,工作机制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省委转发。
坚持典型带动,创先争优结硕果。举办了“喜庆十九大 共圆中国梦”先进事迹宣讲会,培树了滕州市院优秀转业干部徐庆伟、台儿庄区院办公室主任陈庆新等一大批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先进典型。年内,共有36名个人和16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滕州市院被推荐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滕州市院、市中区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六型建设示范院”。薛城区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台儿庄区院被评为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示范院。
张敬艳表示,新的一年,进一步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监督打造新型检察院,健全机制培育检察英才,狠抓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