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3月29日讯 3月27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连续公布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滕州市耀海玻雕有限公司、盛隆化工有限公司、滕州市民政造纸厂、滕州市祥源水泥有限公司四家企业进行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共罚款27万元。
位于滕州市鲍沟镇中皇甫村的滕州市耀海玻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海玻雕”)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构成了“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3月15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向耀海玻雕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耀海玻雕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大众网记者注意到,同样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受到处罚的还有滕州市民政造纸厂(以下简称“民政造纸厂”)。位于滕州市洪绪镇轴村的民政造纸厂在3月15日被滕州市环境保护局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书》,告知其构成了“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民政造纸厂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此外,还有2家企业因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受到处罚。位于滕州市西岗镇的盛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隆化工”)构成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3月16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盛隆化工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万元。
位于滕州市鲍沟镇东宁村的滕州市祥源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水泥”)在厂区南侧脱硫石膏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并且有《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等证据佐证。3月16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向祥源水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祥源水泥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