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12月29号,枣庄市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新闻发布会举行,市财政局、地税局、环保局、水源办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分别于2017年12月1号和2018年1月1号开征。我省水资源相对短缺,我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4.23亿立方米,占全省的4.62%,水资源明显不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大,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十分必要,有利于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和动力,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设立环境保护税的首要目的就是保护环境,利用税收执法刚性手段,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减少排放,以充分调动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当前,在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经济发展中低速运行的新常态下,我市也处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资源城市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顺时推出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改革,恰逢其时,尤其对我市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发展,助力经济转型,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