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11月27日讯 记者日前从市法制办获悉,我市针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市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79件,其中确认继续有效59件,宣布废止120件。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自今年9月以来,我市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我市此次清理的重点是,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与因上述改革而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有关规定;与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要求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问题。
为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市政府法制办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出台具体方案,明确清理范围及要求、清理原则、方法步骤等,对全市2002年以来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彻底清理。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务院出台的改革措施和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逐项进行研究梳理。凡变相设立行政审批、违法增设审批条件、增加审批流程等规定的,坚决予以了清理;凡设定影响公民个人切身利益、制约企业健康发展、有碍市场活力的各类证明的规定,重点进行了清理。其中,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国务院的改革决策相抵触,或与国务院的改革决策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坚决予以了废止。据统计,全市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79件,其中确认继续有效59件,宣布废止120件。
通过此次清理,有效规范了政府行政管理行为,解决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