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11月5日讯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利用“互联网+”科技手段,积极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严厉打击逃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取得良好效果。该市山亭法院执行干警四天横跨三省,成功查控到失信被执行人财产200多万元,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支付宝账户虽然不同于法院日常执行的普通银行账户,但账户内资金仍以现实资金为基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支付宝账户应属于法院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范围,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支付宝账户予以查封、冻结、划拨。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期开展的集中“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中,新收执行实施案件2989件,结案2906件,结收比97.22%;实际执结案件1393件,实际执结率48%;执行标的到位金额3.91亿元,结案中申请执行金额7.64亿,执行标的到位率51.2%。同时,还加大对以网络查控执行系统的运用,所有新收执行案件均通过“总对总”“点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