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有很多网友投诉说,他们在湖北卫视和河北卫视等省级卫视的电视上看到了一款名为“航母镇国宝玺”的电视购物广告。这些广告不仅一播就是半个多小时,还打着“上级单位批准”“国家工美”“军队血统”等的名号。恰恰是这些很“官方”的名号,可能令不少中老年人已经砸钱购买。然而,这个“堂而皇之”登上两大省级卫视的广告,却是一个骗局!(8月1日《法制晚报》)
如此不靠谱的虚假广告,居然在多家省级卫视上播出,长达半个多小时。由媒体调查情况看,“航母镇国宝玺”电视购物广告所宣称的各种口号、头衔、证书、大师身份等,都是虚假捏造、仿制伪造而成,是彻头彻尾的骗局。
早在2012年,广电总局就下发过《关于停止播出“中国航母宝玺”等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通知》,要求各地电视台停止播出“中国航母宝玺”“航母模型”“港澳台纪念钞王”“人民币大系珍藏版”“第三套人民币珍钞大全”和“人民币大系”等6条借着当年辽宁舰热点推销山寨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
“航母镇国宝玺”与此类似,均属同一类别的山寨产品广告。如此雷同的虚假广告,观众看了能轻易识别是虚假广告,电视台为何看不出来呢?部分电视台为了把广告时间卖掉,是否因此放松了应有的审查标准,未能把住虚假广告的关?是什么原因导致涉案电视台审查失职,有必要需进一步调查,因为他们客观上成了虚假广告的帮凶,与骗子一起共同骗取了消费者钱财。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等用语;国家工商总局等12部委联合颁布的《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规定,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明确广告审查责任,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履行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在广告发布前查验相关广告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确保广告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也就是说,“航母镇国宝玺”在多家省级电视台播出前,均要经过电视台的内容审查关,符合法律规范后才能顺利播出。对电视台作出严格的审查责任界定,要看到在我国媒体行业里,电视台的地位、可信度都较高,普通观众对其播出的内容有信任感,也就容易被虚假广告蒙骗。
针对此前“神医刘洪斌”虚假广告事件,广电总局公布了一批虚假广告名单,并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要自觉清理存在同类违规行为的广告,特别是要杜绝有关违规广告改头换面再次播出,对严重违规、反复违规的,要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而此次“航母镇国宝玺”虚假广告事件,再次揭开部分电视台阳奉阴违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应下决心整治规范部分电视台,依法严肃查处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