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11月10日讯 为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进滕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日前,滕州市启动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整治为期三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乡统筹发展为总揽,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全面推进、分步实施、示范带动、争创品牌”的原则,共分为动员部署、实施推进、总结提升等三个阶段进行,整治以村容村貌、路域环境整治、农村新型社区、特色乡村、乡风文明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乡风/文明培育和乡村旅游建设等三大工程。
此次整治工作的目标为:到2016年底,85%的村达到农村环境整洁村标准,20%的村达到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10%的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到2017年底,所有村达到/农村环境整洁村/标准,30%的村达到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15%的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到2018年底,40%的村达到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20%的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田恒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