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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2日 09:52:54

  大众网枣庄7月21日讯(记者 孟令洋)21日,枣庄市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8月1日至9月12日,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可以再户籍所在区(市)办理的助学贷款。

  根据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现场受理时间是8月1日至9月12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市中区8月6日、8月13日、8月20日三个周六正常办理。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6年、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 月 21 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借款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称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同一个区(市);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户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