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62名涉嫌合同诈骗案的被告人在北京一中院受审。据了解,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害人多达259人。
这62名被告人均为中网互赢公司员工,在总经理刘晓强(另案处理)的带领下,利用“网络关键词”进行诈骗,共骗取钱款8000余万元。
该案于4月21日起开庭审理,已经审理了5天,昨日是庭审的最后一天,并未当庭宣判。
现场
62名被告人、40名辩护人共同出庭
由于该案被告人多达62人,已经超出了一中院的警力和法庭硬件设备的承载能力,为此,北京一中院提前进行准备,将最大的法庭内的前四排旁听席座椅撤掉,以扩大审判区的面积,换成被告人席。同时,还从兄弟法院协调了法警30人,并出动12辆警车。
昨日上午10点整,62名被告人依次被74名法警带入法庭,站成了5排。后方的旁听席上,是从全国各地赶来的47名被告人家属,他们从被告人席中用目光寻找着自己的亲人,有人还忍不住朝他们挥手示意。在法庭一侧的辩护人席上,40名辩护人密密麻麻地坐了4排。
这62名被告人中有38个是90后,22个是80后,年龄普遍偏小,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绝大多数从事销售工作。而反观259名被害人,则以中老年人居多。
据了解,因被告人众多,卷宗也多达252册,为了高效审理,早在开庭前,法官提前将证据材料和整理好的证据目录提供给被告人阅读,根据被告人全部认罪、部分认罪和不认罪的情况,对62名被告人进行分类,之后针对不同类别的被告人进行统一质证,除21日第一天和昨天最后一天外,其间的举证、质证阶段每日提审约18人。
案情
利用“关键词” 诈骗259人8000余万元
近年来,团伙诈骗的行为越来多多,但此前,以“网络关键词”为由头的诈骗作为犯罪处理的很少。
检察机关起诉称,自2013年至2014年6月间,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刘晓强指使被告人石淑荣等62人,在海淀区、昌平区等地的中网互赢公司内,以公司名义在签订、履行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谎称中网互赢公司是工信部下属单位,并虚构有他人抢注或有买家高价收购等事实,诱骗被害人王某等259人在该公司进行完善关键词网络资源、购买付费业务,以此骗取人民币80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中网互赢公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据不同涉案金额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上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上,多位辩护人依次发言辩护。有几位辩护人均在辩护中提及,被告人家庭条件困难,有患病的父母或读书的兄弟姐妹,希望法院能予以考虑。该案主犯石淑荣的辩护律师还向法庭提交新证据称,“石淑荣曾主动无偿献血,这说明她心地善良,她并不知道公司从事的是违法行为。”
骗术
唱“双簧”诈骗 老板至今在逃
据了解,中网互赢公司是一家合法成立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晓强在案发后潜逃,至今未归案。
中网互赢公司的主要诈骗手段有两种:一是“谎称抢注促成交易”,即与作为关键词最初注册人的被害人取得联系,并虚构关键词的市场价值,诱使被害人购买公司注册、维护等服务。二是“冒充买家相互配合”,被告人冒充第三方“买家”同被害人取得联系,谎称欲购买被害人所持有的网络关键词,有的甚至愿意出好几个亿,以此要求被害人完善网络资源,意图促成虚假交易的方式诱使被害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接受相关服务。
至于“关键词”,通俗来说就是平时我们在使用搜索引擎时在搜索框中输入的字词,由此来搜索相关的资料。而对于商家来说,则都希望网友在搜索关键词时最先搜到自己的产品。因此,关键词逐渐成了一种投资产品,并且可以进行转让。
不过,2014年国家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关键词转让有关问题的声明》,称关键词转让是市场行为,工信部从未对关键词转让设立许可或者备案条件,也不会收取转让定金。
文/本报记者 孔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