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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0日 06:24:10

与此事无关的住户不堪骚扰,在家门上贴出声明 摄影/本报记者 黄筱菁

  4月17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富贵园小区内,一辆快递三轮车与一辆黑色出租车发生剐蹭后,快递员遭到车主多次掌掴和辱骂。虽然打人者已被处以行政拘留,但该事件的“余波”仍未散去。在网络上,打人者李先生的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被公之于众。但李先生已经搬家,现住在该地址的户主不堪多人上门骚扰;而被公布的其中一个号码为江西的饶先生所有,他也遭遇了电话的轮番恐吓。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利用互联网进行“人肉搜索”曝光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可能要负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负刑事责任。

  无辜者地址曝光 收到寿衣纸钱

  事件被曝光后,有网友对打人者进行了人肉搜索,并将打人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职业等个人信息发布在网络上。

  昨日,北青报记者拨打了上述电话号码,语音提示该号码已停机。随后,北京青年报记者来到网友曝出的打人者李某的住所,多次敲门后无人回应,但户主在大门上贴了一张名为“关于网传车主打人视频住址”的声明。

  声明称,网友公布的李某住址信息为其很早以前的住址,他早已不在此居住,房屋产权也已变更。“作为该房屋现在的所有人,特此声明该房屋已不再属于视频中的事主,希望大家不要再打扰本住户的正常生活。”

  住在这里的一位业主郭先生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他于3月份买的这个房子,而在此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打人的李某就已不住在这里。

  郭先生称,在视频曝光的第二天,陆续有人寄寿衣、纸钱等东西到家里,“还有一些网友到我家门口,当时我爸在厨房收拾东西,他们就在外面拿手机好像要拍视频。”

  对于这些事情,郭先生一开始感到害怕,“因为我父母都在家,怕他们受到恐吓威胁。但后来是愤怒,对没有弄清楚现住在这儿的人是谁,就把住址发在网上的人,我对他们非常愤怒。”

  网传电话闹乌龙 无关者遭电话“轰炸”

  在网友公布的李先生的电话号码中,其中有一个186开头的号码,而这个号码所有者并非李先生,而是一位江西的饶先生。

  从4月18日早上开始,饶先生不停地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话,“一接电话,对方就称我为李某,一直骂我、恐吓我”。感觉到奇怪的饶先生通过网络搜索后才知道,对方说的是快递员被打一事。

  根据饶先生发给北青报记者的手机截图,截至昨日下午,他已经收到了800多条骚扰短信和许多来自全国多地的电话。由于无法忍受电话和信息的“轮番轰炸”,他将这个已经使用了4年的号码停机保号。

  而饶先生到现在也不明白,他的手机号码是如何被发到网上的,“这到底是有人发错了,还是故意为之?”

  事发当天打人者个人信息已被“人肉”

  4月17日,“顺丰快递员被打”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不久后,有网友在相关视频评论下发布了打人者李某的详细个人信息,包括李某的电话、住址、户籍所在地、职业等,还有人上传了李某的车牌信息、户籍信息截图。

  随后,不少网友转发或复制了该信息。至今,记者在微博搜索中输入相关关键词,还能看到众多关于李先生个人信息的评论及微博正文。

  4月17日晚,有网友更新信息称,李某开头为136的号码已经停机,最新能打通的为186开头的号码,并得到了大量的点赞及转发。有不少网友表示,自己已拨打过“人肉”出的电话。而这其实是饶先生的号码。

  对于打人者个人信息被“人肉”出来,有网友称,打人者的行为不对,但网友也要理智,“这样做就过分了。”

  律师:

  “人肉”他人者可能负法律责任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利用互联网进行“人肉搜索”,曝光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可能负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负刑事责任。

  对于上门骚扰、电话辱骂他人等行为,韩骁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写恐吓信,公然侮辱他人等,可处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文/本报记者 黄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