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4月13日讯(记者 孟令洋)12日,枣庄市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向外公布了2013-2015年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大众网记者了解到,2013-2015年度枣庄全市共有213个房产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一个购房者既熟悉又陌生的证件。熟悉的是大多是购房者都知道《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五证两书”中的一证,陌生的是购房者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相关法律及适用范围不得而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