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3月3日讯(记者 葛祥云)1月29日,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全义就该文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落实措施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刘全义介绍,《实施意见》重点围绕改厕中心工作,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督查考核和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对全市农村改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实施意见》明确了农村改厕的目标任务,目前广大农村地区中,除去已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的农户、列入未来五年撤并或搬迁计划的村庄农户以及没有改厕意愿的农户,仍有36.69万户农村厕所需要改造。对此,《实施意见》提出,到2018年年底,对上述全市39.69万农户进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同时,细化了年度改造计划,其中,在2015年试点改造基础上,2016年完成11.03万户,2017年完成15.01万户,2018年完成12.68万户,基本实现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结合该市实际,《实施意见》明确农村改厕基本模式,即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双瓮漏斗式厕所、粪尿分集式厕所和水冲式厕所。同时,还提出了不同改厕模式适用的村庄范围,例如:在建有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而在山区村庄,推广使用粪尿分集式厕所。各区(市)将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节约资源、确保质量”的要求,合理选用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改厕模式。《实施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做好农村改厕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的文章,鼓励各镇、村在进行农村改厕的同时,配套建设或修缮村内排污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
《实施意见》明确了农村改厕的基本流程。提出了“四统一”的改厕流程。即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由区(市)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符合当地实际的设计图纸,区(市)或镇统一招标采购厕具,以村为单位组织施工,区(市)负责组织验收。
《实施意见》还明确农村改厕经费保障标准。《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政府补助一部分、政策资金整合一部分、集体和社会资助一部分、群众自筹一部分”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厕资金。省、市、区(市)三级财政分别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对改厕进行奖补,合计每户奖补900元,以每户改厕成本约需1200元估算,基本能够满足购买改厕主要材料所需费用。其余部分建设资金由农户和村集体负责提供,鼓励农户以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或以出资、出工等形式参与改厕。刚才已提到,《实施意见》鼓励各镇、村配套建设村内排污管网,提高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为此,《实施意见》还特别提出了资金奖补措施。如:对用于农村改厕配套的村内排污管网建设,市财政以每户300元为计算依据,对区(市)进行整体奖补;各区(市)财政也要按不低于市级标准安排排污管网建设资金。通过上述政策激励,充分调动各级配套建设村内排污管网的积极性,以切实提高农村改厕使用效果,提升村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水平。
刘全义指出,为了保障农村改厕工作的落实,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政策引导,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主动作为,从健全工作机制、开展技术培训、抓好调度督导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农村改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