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据枣庄晚报报道(记者 柴可立 李佼)17日,记者在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了解到,全市法院围绕公平正义目标,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674件,审(执)结41332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3.41%和10.71%。其中,中院受理5821件,审(执)结5895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0.72%和25.83%。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惠从冰介绍,2015年,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43件,判处罪犯3501人。其中,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46件,判处罪犯1208人,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4件,判处罪犯238人,维护了经济秩序;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29人,维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9件,判处罪犯123人,审理了彭庆国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犯罪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促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39件,判处罪犯236人,净化了社会环境。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8件,公布6起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加强了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依法减刑、假释2407人,促进了罪犯改造;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完成了特赦任务。就近年审结的6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向全社会发布布告,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和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市法院还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8929件;审结一审商事案件4850件,标的额12.5亿元;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40件;执结各类案件9508件,标的额34.99亿元;审结二审案件2299件,改判和发回重审446件。在促进了家庭邻里和谐、保障了群众正常生活、依法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