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12月27日讯(记者 葛祥云)25日,滕州市环保局对滕州市源力化工有限公司违规设置排污问题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未通过环保验收不得擅自恢复,同时拆除新建煤气发生炉。由于逾期未缴纳罚款,滕州市环保局已将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该公司2万t/a泡花碱项目原设计依托滕州瑞达焦化有限公司煤气作为燃料,后因瑞达焦化停产拆除,该公司自行建设一套煤气发生炉,未办理环评手续。由于建设内容变更,该项目一直未通过环评验收。
目前,该企业已停产,原有的三座熔窑已拆除两座。同时,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已被行政拘留。下一步,滕州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执法力度,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和信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