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24日讯(记者 李泳君) 近期,枣庄市纪委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涉及滕州、薛城、山亭、台儿庄等区市,多人被开除党籍。
滕州市姜屯镇洪西村套取资金、违规处理集体资金、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张秀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姜屯镇党委给予张秀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组织参与公款旅游的洪西村党支部副书记朱绍法、党支部副书记兼村会计王玉利党内警告处分。
薛城区临城街道东丁社区党支部原书记王健侵吞回迁居民安置房返还资金。经薛城区纪委批准,临城街道党委给予王健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山亭区冯卯镇竹园村党支部原书记郗金国、村委会原主任郗金柱、村委会原委员王永峰共同挪用扶贫互助专项资金。山亭区纪委分别给予郗金国、郗金柱和王永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三人刑事责任。
市中区孟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原所长陈维挪用农村社会养老金。市中区纪委给予陈维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峄城区阴平镇黄崖村党支部原书记董龙桥侵吞村集体土地承包金。峄城区纪委给予董龙桥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台儿庄区邳庄镇前石佛村党支部原书记褚衍和虚报冒领粮食种植综合补贴款。经台儿庄区纪委批准,邳庄镇党委给予褚衍和开除党籍处分。
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东谷山村虚报项目占地补偿款用于村内公务支出。兴仁街道党委给予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村文书朱恒启撤销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处分,给予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朱震东、村委会主任刘成英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