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7月14日讯(记者 张乔阳)昨日,已正式进入三伏天,7月14日上午,记者采访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枣庄高温津贴仍维持2006年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夏季高温津贴和往年一样,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月;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在《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中,对于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经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同时,《通知》中要求,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企业应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