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7月14日讯 近日,枣庄中院司法警察在庭审过程中,由于防范措施得当,有效制止了一起被告人企图自伤事件。
7月2日上午,枣庄中院开庭审理一起芦某某生产、销售假药一案。庭审中,被告人拒不听从审判长指令,并在被告席上不停做出危险动作,被值庭法警及时劝阻、制止。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芦某某拒不配合押解法警带上械具,被法警强制带上械具带离法庭,芦某某又故作浑身抽搐,倒地哭闹,头部准备撞向墙壁,企图自残,几欲挣脱押解。执勤法警又从前、后、左、右对芦某某进行防护,迅速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被告人头部,防止了被告人自伤行为,并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安抚教育,最终将其安全押还看守所。
近年来,枣庄中院法警支队执行庭审警戒任务时,均做到庭前有预案、事后有结果,制订切实可行的值庭预案并召集全队干警进行反复的演练,确保庭审万无一失。这个部门自建立法警支队以来,无一犯罪嫌疑人脱逃、自伤、自残、串供。(魏传华 魏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