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在线讯 “不小心打碎工艺品,饭店竟然向我们索赔一万多元。”5月19日,市民赵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向记者讲述了最近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带着儿子去学院路一家饭店就餐,儿子不小心打碎了大厅的一件工艺品。“饭店不做任何防护措施,难道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据了解,5月17日,赵先生和妻子带着两岁的孩子到学院路一家饭店赴宴。“孩子调皮,还没吃完就跑出包间。我赶紧出去追,没想到意外发生了。”赵先生的妻子林女士说,只听“砰”的一声,摆在大厅的一件工艺品被儿子碰倒在地。
“损坏了人家的东西肯定是要赔偿的,但真没想到他们竟然要一万多元,我们真的有点接受不了。”赵先生说。
在与饭店老板协商的过程中,饭店老板一直坚持最初的“定价”,称被打碎的工艺品是朋友送的。虽然没有收据、发票证明其价格,但该工艺品的市场价肯定高于一万元。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一直僵持着。
对此,记者咨询了滕国律师事务所的孙春林律师。“饭店有必要出具工艺品的价格证明,在此基础上,双方才能继续协商。”孙律师说,另外,贵重物品放在公共场所,商家也需要做出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被碰坏。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提出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判定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记者: 阮敬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