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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7日 15:11:39

枣庄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4月14日我市公安局召开了有关2014年以来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背景

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加强消防基础建设,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完善社会消防监管机制,有效杜绝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但从去年冬季以来,全国接连发生有影响的群死群伤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去年11月16日,潍坊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舆论的普遍关注。

潍坊寿光“11.16”重大火灾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于11月27日通报了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及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2月5日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视频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会后,省政府迅速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落实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抓出成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要求,对于此次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落实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坚决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彻底整治和消除企业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规定各区(市)政府是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

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全市从事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制药、纺织、服装、玩具、皮革、家具、电子通信设备等制造业、员工总数超过10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作坊。

重点整治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企业、作坊所用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二是企业、作坊所用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彩钢板搭建,是否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是否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厂房、仓库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四是企业厂区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障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有效;五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面向全体员工公布,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实施演练,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岗位消防知识。

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目前,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集中整治。工作中,我们坚持排查整改相结合、督办问责相结合、依法查处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着力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去年12月份以来,市政府先后召开视频会议和工作推进会,对全市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调度推进。从市到各区(市)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严格奖惩规定,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履职不尽责,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一律全市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期间,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二)全力排查,摸清底数。为确保排查到位,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派出所反复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对140余名消防民警进行了专题培训。市消防支队下沉三分之二的机关干部到基层大队参与消防监督检查、备勤,从全市抽调16名消防监督骨干,组成8个检查组,逐个区(市)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确保了排查效果。目前,我市已排查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638家。

(三)部门联动,强化监管。各级各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行业管理,增强了工作合力。市安委会组织经信、住建、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建设行为,并建立了工作台账,及时抄送公安消防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隐患企业,公安消防部门及时函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企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责任,强化消防管理,整改消防隐患。

(四)集中整治,严格督办。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坚持“零容忍”,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同时,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期整改的隐患企业,在依法予以处罚的同时,列入专项行动“黑名单”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纳入全市消防安全信用管理体系,落实相应的社会化惩戒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提交政府挂牌督办。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采取“一对一”帮扶、“面对面”指导,一盯到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目前,全市已对18家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开出罚款27.1万元,责令“三”停单位1家,临时查封单位2家。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7家单位,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借助消防“六进”工作平台,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系列主题活动,广泛深入辖区各劳动密集型企业讲授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有针对性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有效提升了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大力加强社会化宣传,依托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枣庄日报等市级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动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通过消防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互联网站,及时播发、推送消防安全常识。目前,已推出电视专题节目4期,报纸专版2期,播发、刊登曝光新闻12条,滚动字幕、消防公益广告5100余条次;联合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部门,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1.9万余条(次);借助辖区户外视频、LED显示屏、楼宇电视等载体,滚动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字幕2.4万余条(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以上是向各位记者朋友通报的一些工作开展情况。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消防安全问题具有较强的顽固性、反复性,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在路上。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密监管措施,严格规范执法,强力整改火患,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在此,也欢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供线索,我们将真诚听取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维护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