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姚班报道 昨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徐某作出罚款5000元处罚决定。
3月19日下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庭审进行到质证环节时,原告吴某(女)正就一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进行说明,坐在被告席的徐某(男)突然起身离开,冲向原告席,狠扇吴某的脸部一耳光,引致吴某情绪失控,庭审被迫中断。
法院表示,法庭审理是十分严肃的。徐某当庭殴打对方当事人,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法院最后决定对他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以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