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3月26日讯 3月20日7时15分,薛城交警大队金河中队执勤民警对辖区社会自备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车号牌为鲁NCK***商务车内乘坐多名学生,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行驶证核定载客人数为9人的车内乘坐了20名幼儿园的学生,存在严重超员违法行为。且鲁NCK***商务车存在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中队民警及时做好取证工作,依法暂扣了该违法车辆,并将乘车学生护送到北临城幼儿园校园。后对违法行为人谢某(男,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口头传唤到大队法制科进行配合调查。
2015年3月24日,薛城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谢某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谢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法行为,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10000元的处罚;对谢某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