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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3日 07:49:39

  齐鲁网2月2日讯(山东台 乾峰 钱依琳) 2014年,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接到多起报案,几乎都是女性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警,声称自己被人诈骗。

  诈骗的手段是对方通过电话冒称是受害人的亲朋好友,或者说是女性同学、朋友,声称自己被人抓奸在床,要求受害者到指定的地方送去赎金,把她们的朋友救出来。

  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最终锁定了今年30多岁的济南市民郑某。经过审讯,郑某交代,他自己没有固定工作,租赁了一间出租房做为“办公地点”,每天一早,他按时来到出租房,开始按照号码排列顺序拨打电话,如果对方是女性,就压低嗓音,伪装女声假冒熟人与对方通话。

  据公安分局刑警称,他们拿到录音的时候能明显听出来,通话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那么为什么在作案的时候,有一些女性受害人会认为,是她的女性朋友呢?

  一方面可能是受害人平时和自己的女性朋友很久没有见面了,比较生疏了;再一个就是犯罪人将声音压得比较低;再者还可能会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这个声音、这个电话就是她的同学、朋友、亲属打过来的。同时罪犯还会通过聊家常,聊一些女性比较关心的话题来减少怀疑,固定嫌疑人在受害人心目中亲朋好友的形象。

  取得了受害人的信任后,郑某就再次拨打电话,声称自己被男朋友的妻子带着家人捉奸在床,要他保证以后不再来往并且赔偿现金才放他走,恳求受害人送钱到指定的地点来救他。受害人送钱来到后,他躲在一旁打电话,要受害人把钱放下就走。受害人一离开,他就立马拿钱走人。

  警方称,很多受害人不仅被骗了钱,还有因为此事而和自己朋友闹翻的。有的受害人以为把钱给了自己的朋友,结果遇到那位朋友后,对方表示并不知情,结果造成了误会。有人还因为这个事情发生争执,一起到派出所去报警,造成双方感情的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