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1月15日讯(记者朱青)2014年以来,滕州市坚持精准发力, 关注弱势群体,全力保障老小孤残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多措施扶“老”。 及时调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230元,分散供养调整为每人每年3100元,2014年共拨付市级以上五保供养补助资金1996.12万元,确保8237名五保人员基本生活,使其基本达到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全力支持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机构养老总床位达到9400张。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到每月75元。足额落实高龄津贴政策,全年共发放高龄老人补贴1061.33万元。
全方位护“小”。 全年共拨付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初次筛查费用141.77万元。滕州市足额落实助学经费,2014年共拨付普通高中学校政府助学金470.7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276人/次;拨付初中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为323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584人/次;资助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及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5,396人/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政府助学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用补助,拨付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323.76万元,切实缓解了贫困学生的生活困难。这个市还 积极支持做好孤儿生活保障,筹集拨付保障资金905.33万元,保证我市984名孤儿及128名困境儿童基本生活。
同时, 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为5929名符合条件的低保重度残疾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资金355.74万元,为1079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77.69万元。拨付17.52万元,用于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等,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保障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权益。拨付补助资金40.84万元支持开展残疾人机构托养与居家托养工作,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生存状况。开展0-6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共拨付资金14.4万元,对智障、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康复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