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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6日 07:40:50

  鲁南传媒网1月25日讯(记者朱青)近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http://www.zzhrss.gov.cn/)对全市第一批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单位进行了统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等相关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许可34家单位经营劳务派遣。现有劳务派遣职工6413人,使用劳务派遣职工的单位总计128家。

  枣庄市的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劳动合同前,可以先在网上查查这家劳务派遣单位是否获得行政许可,最好能到公布的经营场所地址实地核查一番,以免上当受骗。同时,全市人社系统将对无证经营、内部派遣、假外包真派遣、超“三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用工比例超10%、拖欠劳务派遣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持我市劳务派遣市场秩序,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维护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如果劳务派遣工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法向所在区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