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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11:20:28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李泳君

  趁着夜色,多名男子携带盗墓工具到偪阳故城遗址盗掘古墓,村民发现后及时报警,两名男子当场落网,另两名男子逃跑,后又分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这两名男子因盗掘古墓罪被判刑。

  据悉,2014年9月29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向台儿庄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徐某某、石某犯盗掘古墓葬罪,目前该案已经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30日,被告人徐某某和唐某、孙某(二人已被判刑)、刘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携带探测仪找到周某某(已判刑),并在周某某的安排下带领找到偪阳故城遗址,同年11月1日晚,被告人徐某某、石某和高某(已判刑)、唐某、孙某、刘某某驾车携带探测仪、挖掘工具来到偪阳古城遗址进行盗掘时,由于群众举报,唐某、孙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被告人徐某某、石某等人逃跑。后分别于2014年5月19日、5月30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文物认定,被盗掘的地点属于古墓葬,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偪阳故城保护范围之内。据悉,周代 阳国故城遗址位于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西南约2.5公里处,南依群山,东有龙河古道。城周长3293米,当地有“九里单八步”之说。城址南北长、东西短,大体呈长方形。城中西南隅有小山,俗称“米山”。西北部有村庄,名城里村。其余皆为农田。残墙北部明显,系因清代农民义军加高旧墙,筑起了偪阳圩。现北墙高出地表4至5米,底宽20余米,整个城迹轮廓清晰可见。(李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