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新婚大喜的日子,没想到当晚家中却被盗了。11月27日,新婚的宋某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民警以丢失的手机为线索,通过层层追踪和多方查证,破获了王某某盗窃新婚财物案件20余起。
财物被盗后不好意思报警
11月28日早晨,滕州市公安局级索派出所、刑警五中队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级索镇某村的宋某在11月27日的新婚夜家中被盗。此线索引起警方质疑,因为级索派出所、刑警五中队按照滕州市公安局部署,自今年5月份以来成立了10人的防范打击盗窃新婚家庭案工作组,印制《致新婚家庭的一封信》,送到每户新婚家庭宣传防范措施。同时在举行婚礼的当夜,派驻人员会蹲守加强防范。
办案民警介绍,11月27日,级索镇某村包括宋家在内共有三家举行婚礼,民警一一告知加强防范。由于宋家距离其他两家较远,民警只能蹲守在其他两家周围,守候一夜并没有发现两家被盗。而派出所也一直没有接到宋家报案。并且宋家对前去查证的民警同样表示家中没有被盗。但与宋家相熟的多位村民均表示:宋家当天忙于婚礼没有把民警的提醒放在心上,财物被盗后不好意思报警求助。
被盗手机现身但是疑点重重
民警通过对宋家进一步查证,11月27日晚上11点多钟,宋家人办完婚礼后宾客们各自回屋睡觉,宋某的朋友邓某等5人留宿在宋家客厅。28日凌晨2点多钟,新娘被开门声惊醒,发现一名男子企图进入婚房,新娘慌忙叫醒家人。而宾客邓某等人的一部华为手机、一个电动剃须刀及现金已经被盗。
在排查工作中,民警发现邻村的王某使用过这部丢失的手机,王某及妻子咬定手机是他们在滕州市区装修新房时捡到的。26岁的王某和妻子大学毕业结婚,后一直做网上销售业务,又刚在市区买了新房。民警推断凭王某夫妻的条件,不可能半夜三更翻墙越脊偷东西。
办案民警分头带着王某夫妻二人指认捡手机地点。王某指认的地点是新房楼道,其妻子则指认小区的花坛旁。这一疑点表明王某夫妻说了谎,此手机另有隐情。面对质疑,王某夫妻进一步交代手机是王某的父亲王某某送的,因为手机被锁屏,父亲打不开便将手机送给了王某。民警们立即对王某某进行询问,他自称手机是其11月27日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捡来的。王某某50多岁,在矿上工作,收入固定且不具备深夜攀爬盗窃条件。查证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民警反复分析,第三次询问王某,王某又供述了其父亲王某某还送给他一个剃须刀,民警们通过验证,此剃须刀正是被盗的剃须刀。
面对铁证供述作案20余起
12月4日,办案民警根据掌握的证据将王某某抓获。面对手机、剃须刀等证据王某某交代了犯罪实事。11月27日是级索镇某村的古会,赶古会时他发现该村一户人家搭建彩虹门准备举办结婚仪式,便打起了盗窃财物的主意。11月28日凌晨2点多钟,王某某骑自行车窜至举办婚礼的人家进行盗窃。当他企图进入室内盗窃时,惊醒了新娘,便惊慌逃走。
通过分析过王某某的作案手法,民警判断他还有案情。办案民警加大对王某某的严查细审,并对近期发生的案件并串审查。民警在查看级索镇某村11月17日的视频录像时,也发现了王某某在凌晨1点左右的身影。面对视频录像,王某某交代了11月17日凌晨盗窃新婚家庭的犯罪事实。案情有了重大突破后,办案民警连夜突审王某某,并从其家搜出香烟等物品。王某某交代自己自2012年以来,先后在滕州市级索镇、西岗镇盗窃新婚家庭钱物20余次。目前,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