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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1日 07:39:19

  近日,随着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滕州市中医医院取消药品(中草药、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全面实行零差率销售,枣庄市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记者从枣庄市卫生局了解到,滕州市自确定为我省第二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以来,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改革内容和时间节点,紧紧围绕改革总体要求,坚持“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医疗合理收入不减少、政府和医保可承受”的原则,精心测算相关数据,科学充分论证,制定下发了《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要求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草药、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等多方共担。试点期间,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调整价格总量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医院药品价差总量的80%,调整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收入的20%部分,政府补偿不低于10%。

  据了解,实行药品“零差价”是此次综合改革的重点。综合改革启动后,取消了药品加成,药品的进价即售价,患者在以上两家医院购买药品的费用大幅降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