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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5日 07:45:19

  记者近日从枣庄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2014年7月30日,枣庄市尚未治理淘汰的黄标车剩余量为57022辆。为加快黄标车的治理淘汰工作,2014年下半年,枣庄将要淘汰剩余量的40%,其余60%淘汰任务将在2015年全部完成。

  据悉,“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和低速货车)。

  “按照山东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枣庄市实际,制订了《枣庄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枣庄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截至2014年7月30日,枣庄市尚未治理淘汰的黄标车剩余量为57022辆。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淘汰任务目标,2014年下半年枣庄市要淘汰以上剩余量的40%(22809辆),其余60%的淘汰任务(34213辆)要于2015年度全部完成。

  “在各区市中,滕州黄标车共15599辆、市中区17681辆,成为最主要的淘汰区域,在2014年下半年,滕州和市中将要分别淘汰6240、7072辆,其余的60%剩余量将于2015年全部完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工作人员同时介绍,除对符合规定的黄标车进行淘汰之外,根据省将要出台的黄标车“黄改绿”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也鼓励车辆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实现“黄改绿”。“黄改绿”车辆数量列入已淘汰数量。

  “除了严格执行车辆登记制度,对从事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严厉打击黑窝点、黑市场,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和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之外,针对车辆的道路通行管理方面,也做出了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说,“黄标车”限行区域将扩大到城市建成区以及高速公路。开展集中治理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查处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和未检车辆,严格依法处理。同时,公安机关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和环保部门环保监测系统实现联网,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无标车进行抓拍、取证并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