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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1日 08:34:30

  家住薛城区临城街道北一村的喻先生近日想新闻媒体反映说,他们村村民喻某自2011年起,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前后从自己这里拿走130多万,并承诺在借款期间提供给喻先生2分的利息,然而在后期,喻先生再也难以见到喻某,打电话也不是其本人接听。

  同村人先后拿走130多万难归还

  据喻先生介绍,2011年儿子结婚时,同村的喻某就到家里帮忙,喜事过后喻某便问他是否还有闲钱,可以将钱投放在她那里,并保证一定的利息。“她当时就跟我说,与其把钱放在银行里吃低息,倒不如将钱放在她那里赚得更多。并且她还说自己做干货生意,在薛城区还有一家公司门面,叫做银河投资,绝对是放心可靠。”喻先生说,因为考虑到是同村的关系,便半信半疑地跟她到门面去查看,看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门面、职员都一应俱全。同时,喻某还解释说他们的投资公司主要是对外抵押贷款业务,因为公司的地理优势,一些抵押贷款人员将房屋作抵押之后,就可以直接到马路对面的房产交易所办理手续,这也的确吸引了不少“投资者”,而经过喻某的反复游说,最终自己也是将5万元放到了喻某的公司。

  “刚开始也是定期给利息,那时候是2分的息,所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前前后后分10次从我这里拿走了130多万元。但到了2012年11月份,就再也见不到这个人了。”采访中,喻先生还介绍,为了能够尽最大可能争取将投入的本钱找回,他已经在相关部门处做了备案。

  两年内市中区涉案未挽回金额达1.7亿元

  “都是亲近四邻的,谁也想不到她最后竟然躲起来不还钱了。”对于喻某的行为,现在说起来喻先生还觉得难以接受。而据记者调查了解,2012年至2014年5月份,枣庄市市中区就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23起,抓获17人,涉嫌金额1.7亿元未挽回。

  同时,记者也在相关部门处了解到,集资类犯罪嫌疑人初期的“信誉”都非常好,然而在“放长线钓大鱼”的手法后,亲戚朋友往往成了他们“客户”。在初期支付月息时,这类涉案人员给出的月息大概在2分到3分不等,然而为了在中期能够继续维持借贷的平衡,他们就会吸纳更多群众的资金进来,并不惜支付5分到10分以上的月息给那些可以出款“入资”的群众,但如滚雪球效果般,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慢慢地也就出现为躲避其他人追债,涉案人员携款出逃情况。

  而针对喻先生这类事件,相关部门表示,这类事件一旦案发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受害的人往往是不特定的公众,至于是否会定性为违法犯罪案件,还需要深入的调查和取证。

  借贷备案制度山东成试点

  “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但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很严重。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发生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采访中,一位金融借贷专家告诉记者,也正是由于在此类相对自由的借贷操作中,一些保证的高月息也就成了最大的卖点,但也正是这些“可观”的月息,导致多数民众在投资了高额资金后血本无归。

  据相关信息称,民间借贷最为活跃的温州,其借贷规模曾达1100亿元,月息更是一度达4到5分,甚至更高,而在债务危机出现后,企业关门,老板跑路、跳楼的情况更是层出不穷,一度在社会上引起了恶劣影响。

  而为了有效防控民间借贷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和矛盾,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国务院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八个部门认真采取综合措施,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包括山东在内的全国20多个地区也已借鉴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运作模式和经验,相继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