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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3日 08:40:13

   据枣庄齐鲁网5月12日讯,冒充山东省纪委信访办工作人员,自称是省纪委驻省信访局的高级领导,伪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件,以来滕州市调查群众上访案件为由,到基层骗吃骗喝,索取群众财物……近日,家住济南市历下区的甄峰(化名)因招摇撞骗罪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我只是觉得好玩,也没想到能惹这么大的事,以后可不敢了!”甄峰在获知判决结果后非常后悔。

  原来,去年3月份,家住济南市历下区的无业人员甄峰在浏览互联网时,无意中发现滕州市某镇某村的村民孙强(化名)和孙华(化名)因宅基地纠纷引发上访的材料,遂动起了歪脑筋,想冒充“钦差”骗点当事人的财物。之后,甄峰便冒充山东省纪委信访办工作人员,在网上和孙强取得联系后,通过电话让孙强将上访材料发至他的邮箱,在取得孙强的上访材料后,甄峰持伪造的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信访局工作证,于同月30日至4月1日,冒充省纪委驻省信访局副处长,驾驶其所有的鲁OXXXXX号轿车与张某(另案处理)等人先后来到滕州市有关单位和当事人所在的村,以调查、核实孙强上访反映的问题和孙华的案件为由,接受部分单位餐饮招待,并通过张某联系孙华,骗取孙华的酒、咸鸭蛋等财物。没过多久,甄峰案发。同年10月18日,甄峰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今年1月24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甄峰公诉到市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甄峰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