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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7日 09:07:08

“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2000元送到了高三学生孙某某的家中

 

  据大众网枣庄报道,5月5日,记者从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汇来的“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2000元送到了高三学生孙某某的家中,孙某某成为枣庄市首个获此资助的当事人。

  记者了解到,被害人孙某某是一名高三学生,2014年4月1日晚自习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被被告人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撞伤,住院近一月,共花费住院治疗费22000多元,但被告人王某仅支付了被害人医疗费13000元后便不再支付医疗费用。此时,正巧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青少年庭的法官傅晓燕在北京培训时了解到“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这一项目,并想要为符合这一项目要求的人员“谋福利”。

  据介绍,“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是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共同发起并组织实施的,是以权利受到侵害、家庭贫困、因判决未能执行或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的未成年人为帮助对象的社会公益项目。经济资助主要用于支付受赠人员的基本学习费用、医疗费用、心理咨询、辅导费用等,资助标准一般每个受资助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

  法官傅晓燕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发现孙某某符合小额爱心基金的申请条件,于是,为了资助被害人孙某某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帮助其摆脱侵害后果、重新建立起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傅晓燕积极联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并得到了研究中心的热情答复,并通过电子邮箱发来相关材料及申请表,法官及时将申请表、判决书传真至研究中心。研究中心很快做出了给予被害人孙某某2000元资助的决定,并通过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法官将资助的款项送到了孙某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