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城市的文明程度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彰显着一个城市的魅力。去年11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改善城市环境,打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自创建活动动员会召开以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创城活动在我市全面铺开。随着创城工作的深入,一个个积极有效的创建经验在形成,一个个感动我们的凡人善举在涌现,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城市环境在改善,城市形象在提升。
本报即日起开辟《创省级文明城 建幸福新枣庄》专栏,宣传创城工作中涌现出的大小典型和经验,感动一座城市的凡人善举和道德节操,努力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导向,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弘扬和传递正能量。
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完善措施,加强设施建设,倡树文明新风……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立即行动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掀起了创建高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文明城市创建,既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重点工作,也是一项需要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共同努力的活动。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全市人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要性不言而喻。围绕创城工作,全市上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公共场所、重点部位、服务窗口等加强了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薛城区在路名牌、公交站点、街道灯箱广告位等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200余条(幅),在沿街单位、营业场所的电子屏幕以及出租车、公交车电子屏上循环播放宣传口号,同时印制创城倡议书2万份,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城活动。市总工会通过《枣庄日报》和政务微博刊发倡议书,号召全市职工争当文明创建的推动者、文明新风的塑造者、爱岗敬业的劳动者、社会和谐的促进者,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是确保活动成功开展的前提。基于此,各区(市)和市直有关部门成立了创城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区(市)与部门、乡镇(街道)签订责任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完善了相应的奖惩措施。
市中区成立了创城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0人组成创城办,乡镇、街道及有关区直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促落实。同时,把城市管理和创城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乡镇(街道)和区城市管理主要职能部门缴纳保证金,每季度对在考核中前两名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创城工作大局的,严格责任追究,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直至一票否决。山亭区制定了创建工作推进表和动态管理一览表,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根据评比结果,评选出3个创建示范镇街和50个创建示范村居,进行表彰奖励。峄城区成立督导调度、城建管理、社会秩序等6个创城工作组,把创建任务横向落实到6个创城工作组,纵向分解到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枣庄高新区形成了把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和一套好的考核办法、建立一支有力的工作队伍的“四个一”工作机制。
针对创城工作实际,各区(市)和市直各部门开动脑筋,切实采取一系列具体细致的措施,保障了创城活动落在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中区投资3000余万元,购买生活垃圾压缩设备15套、专用车9辆,钩臂车11辆,高标准建设和改造垃圾台(站)11座,维修城区公厕、垃圾站66座,全区214个自然村已有198个完成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薛城区开展了酒后驾驶、三轮车非法载客等专项整治,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查处非法营运三轮车、四轮车230余辆。台儿庄针对市容市貌、窗口单位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占道经营店外店3500余处,清理不规范、破损广告牌2400余处,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中新增垃圾清运车6辆,配备村居垃圾池(箱)1200个、保洁员860人。
市城管局对影响城市形象的乱摆乱占、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清理整治,截至目前,累计清理店外店、骑门店8400余处,拆除灯箱、牌匾1690余处,拆除棚厦430余处7.2万平方米,清理野广告5万余处,粉刷墙体8万余平方米,规划临时停车泊位7300余个。市环保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农村连片综合整治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关闭露天采石场42家,清理、搬迁储煤场161家,围绕改善水、气等环境质量先后开展专项行动十余次,检查企业720余家,对15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40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为了加强监督检查,市城管局还组织了4次定期考核、30余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4200余处,督促整改3900余处,整改率93%。滕州市也根据创城工作进展情况,启动“文明督查在行动”主题活动,分阶段有重点地对市场环境、交通秩序、公共卫生等进行督查、曝光,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