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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4日 15:24:10

  

  今年41岁的孙法选是高新区兴仁工商所的一名普通员工,20多年来,他热心于公益事业,向社会捐款10万余元,受到人们的称赞。

    孙法选老家在峄城区榴园镇马河村,1989年他从枣庄一中毕业后入伍,来到了浙江省军区温州军分区机炮连服兵役,1991年8月考入石家庄军械工程学院,两年后毕业分配到南京军区军械训练大队任分队长兼教员,2006年8月,正营职、少校军衔的他转业到了枣庄高新区兴仁工商所工作。从农村走出来的孙法选为人实在,虽然不善言谈,但颇有爱心。在温州当兵没多久,一位丢了钱的安徽男子到他们部队找老乡借钱回家,孙法选知道后二话没说,掏出了身上仅有的10元钱给了他,其他的战友在他的带动下也都纷纷解囊,帮助那位男子解决了路费问题。通过这一次的捐助,使孙法选找到了一种帮助人之后的快感,从此后他乐此不疲,只要知道有需要帮助的,就从自己微薄的津贴中拿出一部分救助别人。
    孙法选从当兵到转业到地方,20多年来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当战士要当一个好兵,当干部要当一个好的带兵人。转业进入工商部门后他要求自己三个到位,即思想转到位、学习到位、工作到位。同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奉献社会,帮助他人。多年来他先后向15个省、市、自治区的水灾、震灾、旱灾、风灾捐过款,或资助过大、中、小学生,或帮助过上到八十多岁的老人和下到刚出生的婴儿,大约帮助过40余人。从报纸上看到邳州农村失学女童张娜丧父、母改嫁,跟着祖母艰难生活,孙法选为她捐助了学费和生活费等2600余元;张北地震、湖北抗洪,他通过邮局向灾区汇去了一千多元,而只留下了“彭城(徐州)雷锋”的名字;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他让妻子王燕从家里拿出2000元钱,第一时间送到了团市委捐给了地震灾区……
    2000年3月,孙法选从《解放军报》上看到《西北的娃》这篇文章后,知道西北地区不少学生因家庭困难,面临辍学,就主动联系报社编辑,资助了其中一位学生小田,捐款7500余元,一直将小田从大一培养到研究生毕业。现在小田已经工作,成为一名大学老师,开始像孙法选一样回报社会,帮助别人。几年来孙法选先后资助西部地区的9名学生,其中7名是大学生,有回、蒙、维、藏、满、壮、汉7个民族,他们中有的考上了国家公务员,有的在大学里当老师,有的在外企工作,都不负他的期望,成为了栋梁之材。
    孙法选还积极参与献血活动,至今献血量已经达到了6600毫升。其实孙法选的收入并不高,年迈的父母在老家务农,兄弟收入一般,妻子是临时工,每月收入仅几百元,并且至今他还欠着亲友的10万元购房款。但他仍然无怨无悔的向社会做着奉献,目前已经累计向社会捐款10万余元。孙法选先后被温州军分区、南京军区和徐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学雷锋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拥政爱民模范”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荣立三等功。他表示,今后将继续关注并资助西部的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积极参与献血等其他的社会公益活动,继续为社会做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