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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6日 09:15:19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化行政许可审批,近日,山东省枣庄市编办印发《关于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推行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起,枣庄市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据枣庄市编办工作人员介绍,不再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集中审查,事业单位不再需要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纸质材料,此项规定出台,涉及到全市290余家事业单位。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后,为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枣庄市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开制度。事业单位须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事业单位网上监管信息平台上“晒”出自己的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法人登记事项、业务开展、资产损益、绩效和受奖惩、涉及诉讼、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事业单位作为年度报告的公开主体,要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据悉,4月1日后公众可登录信息公开平台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情况进行查询。对于事业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公众可通过信息平台“投诉举报”栏目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