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六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研究室工作报告;审议《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儒良和有关工作机构关于涉及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关于人事任免建议事项的汇报,确定将以上议题提交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枣庄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枣庄市2013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同意市政府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继续抓好督促落实。
会议还对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提出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副秘书长及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