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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5日 14:40:33
本报枣庄12月24日讯 近日,枣庄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另外,对元旦放假也做出了安排。
  根据通知规定2014年中小学元旦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非寄宿制学校2014年1月1日休息;寄宿制学校元旦按以下方案调休:2014年1月1至3日休息,1月4日5日上课。同时,义务教育段寒假时间:2014年1月18日(农历为2013年腊月十八)假期开始,2月17日(农历为2013年正月十八)开学上课;普通高中寒假时间:2014年1月25日(农历为2013年腊月二十五)假期开始,2014年2月17日(农历为2013年正月十八)开学上课。
  另外,按照要求,各地和中小学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和班级QQ群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
  同时,通知强调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寒假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区(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要及时与社区联系,发动社区力量,关爱留守儿童,做好中小学生的假期看护工作,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公益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对家长的学生假期指导和安全教育培训,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动,多指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为青少年度过有意义的假期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