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2-3181189
zzlncm@163.com
2013年08月17日 08:38:26
关于举办2013“山东华派义乌小商品城”全市少儿才艺暨“放飞梦想”全国青少年才艺电视大赛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市文化建设,展示我市青少年儿童艺术才华和良好精神风貌,促进全市少年儿童提高综合素质,同时丰富孩子们的暑假业余文化生活,枣庄广播电视台、市教育局、市文联决定联合举办’2013“山东华派义乌小商品城”全市少儿才艺暨“放飞梦想”全国青少年才艺电视大赛,优秀选手将代表枣庄赴京参加由中国关工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全国总决赛。现通知如下:一、活动宗旨加强我市青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展示我市青少年儿童艺术才华和良好精神风貌,展现广大青少年儿童艺术教育成果,以选拔活动促进和带动全市青少年儿童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二、活动原则自愿参与、分级管理、权责明确、责任自负、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公平、公正、公开、体现时代性、民族性、创造性、积极向上、活泼健康、编排新颖、风格独创三、参赛类别1、声乐类(独唱、重唱、表演唱、合唱等)时长5分钟以内;2、舞蹈类(芭蕾舞、民族舞、现代舞、国标舞、拉丁舞、武术、模特等)独舞、双人舞、集体舞不限;独舞、双人舞限时3分钟以内,群舞限时5分钟以内;3、器乐类(民乐、西洋乐器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器乐等)分为独奏、合奏;时长6分钟以内,曲目不限;4、表演类(相声、小品、快板书、山东快书、评书、朗诵、故事表演、主持、京剧及各地方剧种等)时长5分钟以内;5、书画摄影类(绘画、书法、摄影)绘画作品不超过40x60厘米,作品;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摄影作品须送7寸以上扩印片,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相关技术介绍。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作品,不另附稿酬。四、评选级别大赛分幼儿组、儿童A组、儿童B组、少年A组、少年B组五、奖项设立(一)选手个人奖项1、金奖(各类别、各组别的10%),获奖选手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奖牌、证书;2、银奖(各类别、各组别的20%),获奖选手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奖牌、证书;3、铜奖(各类别、各组别的30%),获奖选手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奖牌、证书;4、优秀奖,获奖选手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证书。(二)教师个人奖项1、最佳指导教师奖获得金牌的选手,其指导教师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最佳指导教师奖”证书;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银奖的选手,其指导教师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三)集体奖1、对于在此次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选送选手成绩优异的单位将评选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并由组委会颁发奖牌、证书;2、对于大力支持此次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组委会将评选特殊贡献奖,并由组委会颁发奖牌、证书。六、组织机构本次大赛由枣庄广播电视台、市教育局、市文联联合主办,“山东华派义乌小商品城”协办,枣庄广播电视台文化活动中心承办。设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聘请我市权威人士、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七、活动时间: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0日止海选及复赛时间:7月15日至7月25日(暂定)八、报名方式参赛选手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报名报名地点:枣庄广播电视台文化活动中心(光明西路51号广电大厦10楼)联系电话:3318540或登陆枣庄鲁南传媒网http://www.lnmedia.cn/下载报名表并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发到枣庄广播电视台文化活动中心邮箱zztvwhhdzx@126.com(如需伴奏,也请将伴奏音乐一并发至此邮箱)参赛证领取处:山东华派义乌小商品城售楼处(安侨东城国际小区门北,BRT联通换乘中心路南)联系电话:5220777邮 箱:zztvwhhdzx@126.com大赛报名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