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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要闻

强化提案监督 增强监督成效 市政协勠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枣庄日报2024-10-17

本报讯 提案监督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市政协自换届以来,在提案工作中秉持多类别策划、多方式督办、多机制保障的“三多”原则,不断探索创新,发挥提案优势,有力推动了协商式民主监督建设,以民主监督的实际成效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多类别策划,筑牢提案监督基础。市政协始终坚持规范立案标准、扩大立案民主、严格立案审查,从源头上组织撰写高质量提案。每年全体会议召开前向委员下发提案征集通知和征集提纲,引导委员围绕民主监督的重要领域,站在全市大局和发展全局的高度撰写提案。今年印发的112个征集提纲中,涉及监督性的有23个。征集到的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食品安全、转变干部作风等56件监督性提案,既是委员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也是民主监督的重要范畴。


充分发挥党派界别优势,每年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界别集体提案征集座谈会,重点围绕全局性提案、监督性提案等进行协商座谈,力求通过发挥集体优势,确保监督性集体提案提得对、提得准、提得好。去年以来,市政协集体提案比例明显提高,共征集集体提案85件,其中监督性提案21件,占比25%。


针对委员反映比较集中的水网建设、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提案,去年开展了全市“现代水网建设·水环境治理”专项视察监督协商活动,组织两轮共12次视察,发动市、区两级共100余名政协委员采取现场视察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一步深入调研,形成了8个方面12条意见建议,向有关区(市)作了反馈。同时,召开了协商式民主监督座谈会,市政协主席亲自主持,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亲自参加,15名政协委员与6个市直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针对4个方面6个问题进行了面对面互动交流。整个活动历时三个月,所提意见建议全部予以采纳落实,切实发挥了提案监督作用。今年,针对委员所提助推我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方面的提案,市政协正在组织开展“切实办好‘枣解决·枣满意’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党委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专项民主监督活动。


多方式督办,拓宽提案监督渠道。市政协注重加大提案督办力度,推动提案督办常态化,使提案办理有了硬约束。换届后,我市建立了《市党政领导同志领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市政协提案承办单位负责同志领办政协提案制度》。截至今年9月,已有18位市党政领导累计领办重点提案43件,召开了50余次重点提案办理推进暨工作督办会。市直承办单位316位负责同志累计领办提案604件,并亲自阅批办理方案、亲自参加办理协商、亲自调度办理进展、亲自审定办理复文,真正做到了把领办督办与支持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相结合。


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人民政协提案办理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将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到市委、市政府年度重要督查事项,建立了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三方联合督办机制。换届以来,三方已开展联合督办活动9次,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先后对52个承办单位进行了提案办理情况督促检查,对5个进展较慢、办理不力、工作不规范的承办单位及时予以了提醒。同时,市政协提案委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通过提案管理系统,加大线上提案督办力度,做到了承办单位现场督办全覆盖。此外市政协为加强社会督办力量,聘任了40名提案督办员参与提案督办工作,换届以来参与了80余次提案督办活动,全方位、多角度促进了提案办理落实。


多机制保障,增强提案监督力度。换届以来,市政协以提案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保障手段,实现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健全办理协商机制,坚持把民主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去年以来,市政协围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促进农村产业健康发展等10件提案,开展了“有事枣商量·提案办理协商会”,提出了35条监督性建议,形成了7份协商议政报告,市委书记、市长全部予以批示,发挥了提案办理协商的监督作用。同时健全委员评价机制。在提案办理的结果、成效方面,发挥提案委员的主体作用,及时对提案办理结果进行评价,让委员既当出题者、又做阅卷人。去年以来,425人次委员对516件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评议。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7件提案,及时督促承办单位进行了二次办理。再者健全政协提案工作公开机制,出台了《政协枣庄市委员会提案和办理复文公开办法》。去年以来,在提案内容公开方面,倡导开门办提案,主动公开了520余件提案内容,引导承办单位听取和吸纳公众对提案办理中具体事项的意见建议。在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84个承办单位办理答复后将820件次办理复文在枣庄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和承办单位网站相关栏目公开,提案办理结果更加透明,切实提升了社会和公众监督力度。 (记者 孔浩)


责编:张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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