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党中央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课题。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不断变化,也呈现新的复杂情况。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来看,大多数涉罪未成年人需要矫治教育,未成年被害人需要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监护缺失、监护不力等导致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突出,更容易被侵害或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的具体任务和生动实践。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新情况新问题,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中全流程融入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和心理关爱,帮助未成年人从犯罪迷途或遭受侵害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拥抱阳光。
一是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通过教育矫治解决心理偏差。检察机关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在办案中综合运用社会调查、心理干预、人格甄别等方法,剖析涉罪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把矫正心理偏差作为帮教的重要方面开展工作,有效提升帮教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对办案中发现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推动适用专门教育等提前干预措施,对早期心理行为偏差进行矫正,降低再次涉法可能。
二是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通过“一站式”询问救助开展心理关爱。检察机关持续推动集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和救助保护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办案区的建设,解决未成年被害人容易出现创伤应激反应、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避免造成“次生伤害”。目前,已联合公安、妇联等部门建成“一站式”办案区2053个,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近2万人,相当一部分被害人摆脱被侵害阴霾,回归正常生活。
三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通过“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2023年,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背后存在的监护人监管缺失、保护不力等问题,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5万余份。在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中,根据个案监护、家庭教育等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或者委托社会组织为涉案家庭普及必要的心理测评和辅导、改善亲子关系、传授管束技巧等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及时关注被监护人抑郁、焦躁、叛逆偏执等问题,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四是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携手各方凝聚心理健康保护合力。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下大力气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主动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及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借助《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发布,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心理咨询机构深度参与涉案未成年人行为矫治、心理疏导等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专业、更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在开展“法治进校园”中设置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课,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国4.3万余名检察官在近8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采用“法治+心理健康”的教育模式,及时发现未成年人被性侵、校园欺凌等问题,及时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保护。
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需不断提升质效。我们将立足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法律监督职能,协同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努力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更加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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