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生热点

不让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来源:鲁南传媒网2023-08-28

鲁南传媒网讯:8月2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枣庄市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已经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学前教育阶段,我市设立政府助学金和免保教费政策,对象为普惠性幼儿园3至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

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在普通高中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在高等教育阶段,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政策,对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主要通过奖、助、补、减、免、贷等多种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还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记者 王龙飞)


责编:朱忠魁

上一篇:今年以来降雨量较历年持平

下一篇:前7个月枣庄高端装备产业新增营收过500万元企业29家

  • 举报
关闭
同类新闻